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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游戏?你能接受吗?


  虐恋,sadomasochism,简称sm
  西方称之为sadomasochism(简称sm),统指与施虐、受虐相关的意识与行为。
  在中国,sm有一个更为温暖的称呼:虐恋。虐恋一词英文为Sadomasochism,是施虐倾向(Sadism)和受虐倾向(Masochism)二者的合成词。它的简写即我们通常所说的SM。虐恋现象最早发现于17世纪末,首先出现在文学活动和一些商业性虐待服务中。最早的虐恋文学当然首推法国作家萨德(Sade)和奥地利作家马索克(Masoch)的作品,Sadomasochism一词即是由心理学家艾宾(Richard von Krafft-Ebing)通过他们的名字创造出来的。   
  在当时,尤其可追溯至整个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其地下色情文学的一个主要潮流就是虐恋。最明显的是当时的英国人民对鞭打的强烈爱好。以至如今欧洲大陆上仍把鞭打行为称为英国恶习(English Vice)。   
  回到由贵香织里(日本漫画家),众所周知,由贵十分迷恋英国文化,其代表作之一《毒伯爵该隐》的故事背景就是十九世纪末期的伦敦。再加上作者本身的创作灵魂从始至终都是一种违反常态,向世俗挑战的思想,我们称之为Twisted Mind(笑),所以她的作品总是存在、或是隐喻着一些或多或少的社会性的虐恋现象。   
  “虐恋,sadomasochism(简称SM),统指与施虐、受虐相关的意识与行为。”不过,我更喜欢的关于SM的定义是SEX MAGIC(性魔术),多让人着迷的解释呀。专家将虐恋定义为:“它是一种将快感与痛感联系在一起的性活动,或者说是一种通过痛感获得快感的性活动。所谓痛感有两个内涵,其一是肉体痛苦(如鞭打导致的快感);其二是精神的痛苦(如统治与服从关系中的羞辱所导致的痛苦感觉)。”   
  从最明显的说起,首先是《荆棘公主》。当路易王子闯进魔女之馆,他首先看到是穿刺工具和墙上无数的皮鞭。注意他当时说的话:家里有专门的拷问室。“拷问室”作为一种虐恋的必备场所,在那个时期的英国十分流行,每家提供虐恋服务的妓院都会有。而在《白雪姬》中,用大篇幅写到路易王子的恋尸癖,这也可以算作虐恋(恋物?)的一种表现形式。当然,接下来魔女的M表现太过明显,这里就不提了。不过有意思的是,在英国,花钱做受虐者的人数要大大高于施虐者。其中以事业有成、穿着体面的男士居多,他们甚至会在报纸上刊登广告来征求“女主人”去鞭笞他们。鞭笞的兴趣在维多利亚时期会如此盛行,一个很明显的原因是那个时期的禁欲倾向和社会风气的极度看重端庄。因此他们会认为羞辱是最大的刺激,并进一步使其性感化。接下来谈到《少年残像》,当艾德第一次到那家俱乐部去的时候,他推开罗尔的门,可以注意到,当时罗尔下面的那个人是以捆绑的形式躺在床上的。虐恋活动中最常见的两种形式就是鞭笞与捆绑(Displine & Bondage),上面简单谈了前者,这里马上提到了后者。   
  众所周知,艾德的杀人行为脱胎于1888年伦敦的那位著名人物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这种残忍的碎尸行为可以说是一种强烈施虐倾向的极致。(虽然现今普遍认为虐恋只是一种“游戏”而不存在真正的伤害)但与Jack the Ripper不同的,艾德还做了一件有强烈S味道的事情——蒙眼,这在虐恋活动中是十分普遍的现象。   
  《戒音》中的虐恋现象,其主要表现形式是戒音的自毁倾向。如他多次自杀,认为自己是肮脏的,等等。他的受虐倾向根植于俄狄浦斯情结,即恋母情结。少年时代与母亲的乱伦(以及亲眼看到母亲被烧死)导致了他极端强烈的负罪感和自我否定。(曾有人认为“自我厌恶”是受虐倾向的主要动因)与他相似的还有《毒伯爵该隐》中的该隐与吉贝尔,因为做错事(导致母亲死亡)带来的强烈负罪感使他们长期忍受着父亲的鞭笞。这一点后面还会详谈。   
  同样有着强烈自我厌恶感的还有《天使禁猎区》中的贝利亚。他的名字含义是无价值。他有强烈的受虐倾向,对路西法的感情是很明显的虐恋行为。其中包括对方的讽刺奚落及残酷对待,等等。而无机天使罗洁爱尔这个人物,经常有人会拿他和《毒伯爵该隐》中的吉贝尔作比较,认为二者相似,尤其是在对创世神和马斯特先生的态度上。“不平等的爱”。但在我看来,吉贝尔从头至尾都是以受虐者形象出现的。这一点和罗洁爱尔的施虐者形象明显不同。
  在罗洁爱尔开始逆生长以前,他的最常见装束——皮衣和皮鞭,完全是施虐者的行头。加上他对他人强烈的控制感和征服欲,这时候的罗洁爱尔是典型的施虐者。而在他开始逆成长后,面对路西法,他开始发生转变,如对路西法的奚落表现出快乐,甚至最后面对创世神,已经回复到一种强烈的自卑、自我厌恶、自我放弃的态度。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负罪感是由施虐倾向转变为受虐倾向时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因素。因此,这时罗洁爱尔对“主人”(神)的屈从和吉贝尔有相似的地方, 即为了赎罪。  
  "sm虐恋"一词是由中国的老一辈社会学家潘光旦先生首先提出的,但直到二十世纪末,李银河的《虐恋亚文化》才真正为我国填补了这项研究的空白。作者将sm虐恋定义为:"sm虐恋是一种将快感与痛感联系在一起的性活动,或者说是一种通过痛感获得快感的性活动......所谓痛感有两个内涵,其一是肉体痛苦(如鞭打导致的快  sm专用皮鞭感)......其二是精神的痛苦(如统治与服从关系中的羞辱所导致的痛苦感觉)。"sm虐恋在中国人的心中基本被归类于变态的范围,这与一衣带水的邻国——日本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日本动画片《蜡笔小新》都有sm虐恋内容),因此该书的出版为国内学者的相关社会学研究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跳板。
  性受虐癖;一般认为,受虐者的快感来源并不是那些“疼痛”,而是被衬托得更明显的那些温柔的爱抚,就像苦死人的可可或咖啡中加的糖却会特别香甜那样。最好的证据就是他们经常在虐待动作中夹杂这些温和的抚摸。而施虐者则是经由提升受虐者的快感得到间接的乐趣。另外,他们在性行为时更倾向于进行角色扮演。 另一组中文常见的译名“虐待狂”与“被虐狂”很容易产生误导,让人怀疑这类行为(嗜好)是否一定会和性有关。就像人们在性学的其他分支上采取的隐晦态度一样,这方面的研究不是过时就是样本不足,以至于难以做成令公众信服的结论。有人以性虐症和性受虐症这组名词技巧地规避这类争论,但是后者听起来不免有些拗口以至于未被广泛采用。
  性施虐癖;性施虐癖是指对异性对象施以精神或肉体上的折磨,从中获得性满足和变态心理的满足。性受虐癖正好相反,是指在受到性对象的虐待时,精神或肉体虽感到痛苦,但在心理上却得到一种特殊的性欲满足。其实,施虐与受虐并非罕见,在西方,约有30%的女性和10%的男性曾有不同程度的受虐与施虐体验并得到性唤起。有25%的男女在性交过程中用牙咬或被咬来增加性快感,但这不能列入性施虐、受虐癖之内。只有以性施虐、受虐的行为作为性刺激的最主要来源或作为获取性满足所不可缺少的手段者,才能确定为此种诊断。 施虐者多见于男性,最多见的施虐行为包括牙咬、手抓、鞭打、针刺、绞勒等;亦有精神施虐,如把小便撒在性对象身上,强迫对方讲淫话等。极端的施虐行为包括毒打、残肢、杀死性对象,这称为色情杀人狂。有的施虐常发生于两个达成某种默契的男女之中,这时的施虐行为较为温和。
  S是施虐症的非正式缩写:指法国十八世纪一个侯爵叫做萨德,他在生活中喜欢对女性施加虐待,在他的作品中有大量性变态行为的描述,所以后来的学者把主动的虐待症,也就是喜欢虐待别人,命名为萨德现象(Sadism),即施虐症。
  M是受虐症[2]的非正式缩写:19世纪奥地利一小说家名叫马索克,他本人是一个被动虐待症病人,在他的作品里描述了许多这类变态的性活动。因此,被动的虐待症就被命名为马索克现象(Masochism),即受虐症。
  在当代的中国,sm还属于一种亚文化状态。
  这里要提到的一个概念"Cyber SM",即网络SM。和性幻想相同,这种通过幻想SM场景获取性快感的方式,被称为Cyber SM。Instant Message(即时通讯)的发达,也为网络SM提供了广阔的平台。